为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,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,推动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走深走实,2021年12月22日,莎车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,为当事人讨回工资70000余元。
2020年3月,被执行人吐某在莎车县某工地承包项目工程,阿某在吐某的工地上干活,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6000元。工程结束后,吐某以暂无钱款支付为由,向阿某保证到过年前就支付,但一直等到过完年后,吐某仍未支付工资,而是出具了一张未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条。之后阿某多次催收工资,均被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,无奈之下,阿某将吐某诉至法院。
我院受理该案后,经审理。判决吐某向阿某支付劳务工资。判决生效后,吐某仍未在判决指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,阿某便向莎车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因案件涉及到农民工工资,执行法官高度重视,立即查控被执行人吐某名下财产,并积极联系吐某,敦促其履行判决结果。执行过程中,执行法官向吐某阐明不履行法定判决义务可能导致的限制高消费、列入失信名单以及等后果,并告知吐某如果不支付农民工工资,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。在法律的威严震慑下,吐某当场向阿某支付全部劳务工资,本案至此成功执结。
下一步,莎车县法院将持续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,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,聚焦群众“急难愁盼”,解民困、纾民忧、暖民心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